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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首例涉嫌介绍同性卖淫案件嫌疑人被批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6

    家住西安北郊的齐某“招募”了两名外地打工仔,在厕所内留下提供同性服务的联系电话,为“同性恋”介绍这些男妓卖淫。1月4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介绍同性卖淫的齐某批准逮捕,据悉,这是陕西省首例介绍同性卖淫案。

    2004年11月14日,西安市公安新城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一名中年男子长期介绍两名男孩给男“同性恋”提供性服务,民警当天将涉嫌介绍同性卖淫的齐某抓获。

    据齐某交代说,他自己是一名同性恋者。他在南门等地的公共厕所中留下自己的小灵通号码作为联系同性性服务电话。2004年11月8日,齐某在西安市光华宾馆附近的一个汽车站发现了15岁的打工仔“晓子”(化名),告诉其只要为一些男性提供性服务可以赚钱,“晓子”答应了齐某的要求,不久,齐某又联系到北郊的一名男子,就长期介绍同性卖淫。

    2005年1月4日对涉嫌介绍同性卖淫的齐某批准逮捕,据了解,这是陕西省首例介绍同性卖淫案,法院近期将开庭审理此案。(三秦都市报)

    背景介绍:网罗俊男向男性卖淫

    西安一打工者齐某以招聘“服务生”为名,先后找来两名男子为他人提供同性性服务,自己则当老板坐收渔利。1月4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介绍卖淫罪的齐某作出批捕决定。据了解,介绍同性卖淫的犯罪嫌疑人被批捕,这在我省尚属首例。

    找来15岁少年当“服务生”

    被批捕的当事人齐某今年46岁,自称是一名同性恋者,原系陕西某厂职工。齐某向警方交代,他时常在酒吧及浴池消费,后同酒吧及浴池的其他顾客打上交道,在与他们的聊天中,他发现有些客人竟有异于常人的性取向———比较喜欢年轻漂亮的小伙子,而他们表示若有人提供这样的性服务可以付费。

    2004年11月8日,齐某在西安市某汽车站附近闲逛时,看见一少男兵兵(化名,当时年龄15岁)长得漂亮,于是走上前去搭讪,询问兵兵是否愿意给自己当服务生挣钱。据齐某称,当时两人在交谈中,自己曾向兵兵明确说清所谓“服务生”就是为同性男子提供性服务。于是,年幼无知的兵兵就成了齐某为同性卖淫的“服务生”。

    公厕内打野广告扩展“生意”

    为了让“客人”能同自己联系,齐某为扩展生意想尽了办法。据齐某交代,此后,他多次到西安市南门一带,在附近的公厕里贴上自制野广告,表示可以为男士提供“同性按摩”,并留下了小灵通电话号码。没想到真有“客人”看到广告后打电话找到齐某,并做成了好几笔“生意”。

    齐某交代,自己手下一共有两名“服务生”,除了兵兵以外,家住西安市北郊的青年男子常某在看到他贴在公厕的野广告后,专门打来电话,表示自己也愿意投靠齐某当一名“服务生”,为他人提供同性服务。齐某欣然同意,随后还先后为其介绍了三四名“客人”。

    2004年11月,齐某的非法行为终于暴露,接到群众举报的公安新城分局自强路派出所民警将齐某带回调查。齐某向警方交代,他利用被控制的两名“服务生”先后共介绍了十一二次同性卖淫行为,每次收费50元,所得赃款和“服务生”平分。(华商报)

    文章录入:bb1069    责任编辑:bb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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